正义网2022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策划|检察官和你说说网上安全“冲浪”@全国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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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围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话题精心准备和策划相关课程内容,利用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同学们识别和远离危险、确保自身安全。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空间,据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互联网普及率已高达94.9%,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孩子们首次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但是,网络不良信息泛滥、网络游戏成瘾、网络犯罪多样等问题严重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这些问题得到了检察官的充分关注。

近年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凸显

“蝇头小利莫留恋,止住贪念不被骗……”2022年2月,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南苑学校,姜堰区检察院“三春晖”法治宣讲团开展了一场以防范网络诈骗为主题的网络安全法治讲座。

“校园是网络诈骗的易发领域,这与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社会阅历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姜堰区检察院“三春晖”法治宣讲团成员、检察官助理廖小梅表示。校园网络安全教育内容必须紧贴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帮助学生识别诈骗手段、掌握防范方法。

在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时,辽宁省铁岭县检察院注重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他们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了“雪姐小课堂”栏目,由干警结合检察职能,通过短视频授课的方式,为全县中小学生讲授普法法治课。3月,铁岭县检察院发布了最新的一期,主题正是“加强网络安全意识”。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关注到“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在网上遭泄露”这一问题。3月26日,该院以“微课堂”的形式,结合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典型案件——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北京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41号),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实际上,随着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触网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各地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普法不断推出各种“自选动作”。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赵天琪讲解该院“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图源:杭州滨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3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正式对外开放“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馆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向网络犯罪说不”等版块借助VR体验、密室逃脱等互动活动在寓教于乐中让前来参观的未成年人学习健康上网、安全上网。这个占地800平方米的体验馆在试营业的半年内已接待近千人。3月23日,西藏自治区比如县检察院联合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司法局、团县委等成员单位,深入良曲乡小学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2”进校园暨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围绕“网络安全知识”“抵制有害信息和不良文化”等内容开展宣讲,并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

未成年人易成为网络犯罪侵害对象和参与者

据《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33.5%的未成年网民在疫情期间网上娱乐的时间有所增长。与此同时,表示“自己曾在过去半年内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的为 27.2%,网络沉迷、不良内容侵蚀、过度消费等是未成年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时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情况(图源: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

2020年,有34.5%的未成年网民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过色情、血腥暴力等类型的不良信息。这个数据意味着每三个上网的未成年人中就可能会有一个遭遇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

网络暴力主要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对他人实施辱骂和言语攻击等暴力行为。2020年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9.5%;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为 7.2%;个人信息未经允许在网上被公开的比例为4.9%。其中,刷量控评、群体对立、互撕谩骂等“饭圈”乱象最为显著,也往往引发线下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地地道道的“数字原住民”,当前的未成年人习惯数字消费,但由于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不强,很容易过度消费。“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游戏充值,父母知道后要求平台退还款项”“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父母要求追回”“0元购机背上巨额网贷,平台套路未成年人”……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也引发社会广泛讨论。一些受访专家指出,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网络贷款等方面的支出行为,与青少年年龄、智力不相匹配。

受网络使用的低龄化和不良信息等因素影响,一些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有的未成年人是受害者,有的未成年人却参与其中,成为触法者。

最高检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的数据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555人,同比上升21.2%。

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共筑网络“防火墙”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外,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多层面保障未成年人“网上安全”。

检察机关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全力保护和救助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带有隐蔽性,出现了如“童星骗局”“童模招聘”等“隔空猥亵”犯罪。对此,2018年,最高检通过制发案例,确立了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最高检“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图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未成年人的认知、感知、控制能力,还有自我保护能力都相对薄弱,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网络犯罪未成年人。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在2022年3月7日最高检召开的“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回归社会。”

记者了解到,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检察机关以办理涉毒音视频传播、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

相关受访专家表示,要通过对中小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 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能力, 防止未成年人卷入涉网络犯罪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筑牢安全“防火墙”。

文字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正义网、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杭州滨江检察微信公众号等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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