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州:一起因2000元补偿款引发的邻里纠纷申请监督案撤诉


来源: 正义网

结了多年的“树疙瘩”解开了

河南孟州:一起因2000元补偿款引发的邻里纠纷申请监督案撤诉

“总共2000元的桐树款,事儿虽然不大,但拖得久了,两家的矛盾就越积越深。如果没有你们用心用情释法说理、不厌其烦居中促和,我们两家这结了多年的疙瘩很难解开。现在好了,一切都过去了。”近日,河南省孟州市南庄镇黄庄村村民张某国、张某光一起向孟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致谢。看到两人重归于好后满意地走出检察院大门,检察官欣慰地笑了。

2022年2月25日,张某国怒气冲冲地来到孟州市检察院反映问题。原来,张某国、张某光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2016年,镇里架设高压线杆占用了双方的土地,经协商,施工队就土地上种植的桐树支付了2000元补偿款。该款由当时队里的队长保管,队长去世后,张某光从队长妻子处领走了这笔补偿款。张某国得知消息后十分生气,于2019年2月以财产损害为由,向孟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8月,孟州市法院以双方实际争议点为土地确权问题为由驳回了张某国的起诉,并告知张某国此事应先由镇政府处理。张某国于是找到镇政府,经过勘验、丈量,南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了调解终结书,认定涉案桐树在张某国承包的土地上。2021年5月,张某国向孟州市法院申请再审,孟州市法院以原、被告双方均未参与现场勘验、丈量,且双方对桐树究竟在谁的承包土地上认识不一致为由,裁定驳回了张某国的再审申请。

“明明是法院让我去找政府解决,我现在有了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什么法院还要驳回我的再审申请?”张某国对此十分不解,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孟州市检察院在接访张某国后随即展开了调查。经查阅本案案卷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孟州市检察院发现,孟州市法院作出的裁定其实并无错误。如果直接告知张某国检察机关无法支持其申请,孟州市检察院可以完成在检察环节的办理程序,但这样做既不能帮助张某国解决实际问题,还可能引发他更大的不满,造成张某国、张某光两家的积怨越来越深。该院经认真研究,决定以能动司法尽力帮助张某国、张某光解开这个结了多年的“树疙瘩”。检察官将张某国、张某光一起请到检察院,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又从邻里一家亲的角度以情促和。在检察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弭,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最后,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国向检察院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这件困扰了两家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彻底了结。

“标的额几千元的案子虽然是小案,但如果处理不好,影响的就是两个家庭的安宁,还会降低社会稳定度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不仅要严格依照程序审查案件,还要尽最大努力能动司法,切实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孟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兴军表示。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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