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千余斤"毒牛百叶"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 正义网

牛百叶,口感Q弹爽脆,是火锅中的“常客”。但看上去鲜嫩肥美的牛百叶,有人竟用甲醛等致癌促癌化学制剂泡发?

3月24日,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王某和妻子在杭州市萧山区新农都经营着一家批发摊位,主要售卖鸡鸭制品、火锅丸子等冷冻食品。近两年,眼看隔壁摊位售卖牛百叶获利颇丰,王某也动了心,开始售卖牛百叶。

2021年3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找到了王某。讯问中,王某交代,由于牛百叶不易清洗也不易保存,他在网上搜索处理方法时,有人提及使用甲醛、片碱、双氧水等化学制剂泡发牛百叶,能够起到增白增重、防腐保鲜的效果。在利益驱使下,王某选择如法炮制。不到半年时间里,王某用上述方法累计加工、销售添加甲醛等有毒物的牛百叶1000余斤,销售金额达2万余元。

2021年9月,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今年3月24日,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萧山区检察院指控事实、罪名及相关量刑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王某交代,涉案的‘毒牛百叶’不仅通过他个人的批发摊位进行销售,另有大部分已配送至辖区一些知名快餐店。”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王某除刑事犯罪外,还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期满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后,萧山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于2021年11月向萧山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王某支付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共计20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或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

此后,王某在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并缴纳了赔偿金20万余元。1月27日,萧山区检察院与被告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