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护企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


来源: 正义网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检察长 林宏霞

近年来,我院立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四大检察”持续发力,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打造检察护企服务品牌,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转变理念,能动司法“有态度”。我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某企业机械工程师张某危险驾驶案中,我们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企业留住了专业技术人才。在办理某企业电缆被盗案中,我们秉承办案与追赃同步,打击与挽损并重理念,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在办理某民营企业家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我们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制度,通过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合规经营补齐短板。

制发建议,源头防范“有力度”。我院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与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急局会签《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意见(试行)》,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监督巡查等方面达成共识,提高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我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及时向违法违规企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跟进监督直到涉案企业全部整改完毕。

检企共建,精准服务“有深度”。我院成立以我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制定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专项工作方案,与区工商联建立日常联系机制,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走访企业,建立服务企业台账。通过走访,我院获知企业及有关人员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事项4件4人,均已协调妥善处理。我院检察官还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大餐”,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涉企高频罪名,从人员、制度等多角度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对企业刑事合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受到企业欢迎。

窗口前移,排忧解难“有温度”。我院设立“民事检察官工作站”,前移监督窗口,畅通与法院的沟通渠道,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权利救济,为化解矛盾提供有效平台。例如,当事人王某经营的一家木材公司系小微民营企业,与一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木材供应业务关系。因一笔3万余元的木材款未予结算,且多次催要仍未给付,王某找到民事检察官工作站,请求我院支持起诉。检察官核实情况后,督促该大型企业及时给付了交易欠款,案件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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