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安全隐患消除了 群众安全感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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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白树文)“气站将过期的气瓶回收了,换成了有统一标号、智能角阀的气瓶,无论是充装还是使用,我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某液化气站回访时,一位前来充气的市民这样说。

据了解,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黄岛区检察院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经调查发现,辖区内20余家液化石油气企业在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情形下,仍然违法进行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多家企业存在液化石油气瓶应检未检、天然气管道地上附属设施未设置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多项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该院向7家相关单位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黄岛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推进会、公开听证会等加强跟进监督,并联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联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立即整改,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多部门联合组织检查43次,下达相关法律文书10余份。

今年3月,黄岛区检察院召开燃气安全检察建议诉前整改落实推进会,相关单位通报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该院也对前期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并就如何将整改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与相关单位进行了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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