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形成治理合力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当好优化社会治理的法治引擎

湖北: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形成治理合力

4月22日,湖北黄冈至黄梅高速铁路正式开通运行。从此,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启“高铁时代”。此前,高铁沿线因违规采矿埋下安全隐患,在湖北省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当地六部门合力整改,不仅采石场被关停搬迁,沿线环境也得以恢复。

2021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当好法治引擎,以“我管”促“都管”,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个案办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共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6件,建议采纳率为98.69%;与法院、行政机关会签文件,形成协作机制69个,向党委人大专题报告45次,向法院行政机关通报情况35次,充分发挥了行政诉讼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聚焦行政违法易错点

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扩展

超载罚款本是常见的行政处罚手段。然而,2021年7月,执法部门一份看似寻常的处罚决定书却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原来,该处罚决定要求被执行人将罚款缴纳至处罚部门本单位账户。“虽然该单位账户专门用于收缴罚款,但违反了‘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自罚自收。”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院随即受案调查,发现该执法部门在多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同样问题。

2021年8月,硚口区检察院向该执法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严格落实“罚缴分离”,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发生。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该执法部门拟在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增加交通罚没收入选项,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在省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缴纳罚款,实现罚款缴纳合法、便民、高效。

监督并没有止步。硚口区检察院利用大数据进一步挖掘其他执法领域中的同类问题,开展“罚缴分离”专项监督,针对检索筛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纠正问题的基础上推动更多便民举措出台,依法提升执法效率。

关注争议背后症结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1年春节前,湖北某建筑公司拖欠王某等78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800余万元,王某等人多次集体上访。

在当地人社部门邀请下,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及时参与纠纷化解工作。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账户和工程进度款先后因故被冻结。同时,因工程工期较长,公司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两年有效期已过,无法支付相应工程款。农民工讨薪仿佛走进了死胡同。

为迅速化解矛盾纠纷,该院组织召开圆桌会议,促成当地法院、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2021年2月,784名农民工工资全部足额支付到位。

本该托底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何悄无声息过期了?江夏区检察院针对保单过期未及时续保的问题,推动区人社局、住建局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清查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活动中,相关部门通过动态监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更新保证金账户,有效避免保函过期、保证金不足等现象的发生。

为巩固成果,该院与区人社局会签《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办案协作与联合督办的工作机制,实现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积极推动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专项排查。

开展专业领域监督

致力整治行业监管乱象

刚建好的新房却出现挡土墙受损、墙体裂缝、人行道凹凸、排水不畅等问题。2021年,恩施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某工程公司在住房建设工程中存在借用资质、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此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严重危及住户居住安全。

随后,检察机关分别向当地镇政府、住建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辖区建筑领域存在的违法情形进行清理整顿。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镇政府组成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全镇安置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实工程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上述公司及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住建部门将涉案公司和个人违法行为向全市各建筑企业通报;将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并公示;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治理行动,巡查23个项目,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并将“三包一挂”治理纳入日常监管范畴,持续开展清理整顿。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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