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微速讯:长江沿岸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 积极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 正义网

编者按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一年多来,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保护长江的重要力量,长江沿岸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资料图】

垂钓爱好者成为长江生态保护志愿者

重庆涪陵:创新推出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凝聚长江保护合力

满宁 陈波 赵欢

“可视锚鱼钓具潜在的危害性非常大,对繁殖期的鱼类资源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严重危害长江生态环境……”前不久,一场公开听证会在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举行。针对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的危害和生态修复问题,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会长龚步宁发表专业意见。

这是涪陵区检察院依托人文检察制度,凝聚长江生态检察官与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多方合力,推动长江生态“云保护”大格局的一个缩影。

“钓多少鱼补多少鱼”

2022年2月24日,涪陵区长江边举行了一场增殖放流活动。与以往情况不同,这次活动的主角是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和游泳运动协会的会员。

“钓了几十年鱼,我还是第一次放鱼苗进长江。”龚步宁一边放鱼苗一边感慨。“先放鱼增殖,再合法垂钓休闲,这种方式我们举双手赞成。”让涪陵区游泳运动协会副会长丁季平竖起大拇指的,是一项叫作人文生态检察的制度。

2022年2月10日,涪陵区检察院正式建立起人文生态检察制度。该制度的重要一环,就是与垂钓、游泳等民间社会团体共同建立长江生态环境预防协作机制,倡导社会团体每年初提前预测对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据此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提前开展生态修复,即“钓多少鱼补多少鱼”。

龚步宁告诉记者,涪陵辖区内长江流程77公里,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8条,垂钓文化土壤深厚并延续数千年。但不知从何时起,他发现长江“无鱼可钓”了。“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法、合规地发展垂钓文化,我们非常赞同。”作为此次增殖放流组织者之一,涪陵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研员刘顺科表示,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对落实落细“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杜绝非法捕捞现象很有现实意义。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和游泳运动协会会员还接受了涪陵区检察院颁发的“人文生态检察联络员聘书”,正式成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民间志愿者。

“从垂钓者到长江生态保护志愿者,我们今后有了双重身份。”捧着证书的龚步宁表示,垂钓者非常清楚哪些地方容易非法捕捞,他们将与相关主管部门一起守护长江生态。

大数据赋能“长江十年禁渔”

“嗨,我是一条生活在美丽长江里的小鱼,在这里生活着我的家人们。劝君不捕江里鱼,万千鱼仔在腹中!”如今,漫步长江涪陵段岸边,市民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根据涪陵区检察院2021年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协议,通信运营商会向在江边停留超过30分钟的群众发送温馨提示,这是人文生态检察制度的“云创新”之一。

根据人文生态检察制度,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识别摄像头等对可能的违法行为提前预警劝诫,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拍摄留证。同时,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110可视化监督平台,共享区公安局关于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每日警情”信息。

由此,一个多部门联合构建的,对长江水面、水中、水下进行系统性保护的预警机制初步建立。

“此前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不少明令禁止的捕捞工具仍然公开在渔具店出售,需要从源头进行综合治理。”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主任李姣表示。

为从源头打击非法捕捞,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委建立协作机制,对销售禁用钓具、工具的商户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对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该院还与相关部门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与各部门共享生态环境、水资源、林草资源行政处罚等大数据,形成长江生态数字化“云保护”大格局。

形成长江生态全链条保护体系

据涪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庄永东介绍,作为探索“监督阵地再前移、司法修复更有效、社会治理再提升”的重要举措,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囊括了七大类十几项机制创新,目前已形成公安、渔政、司法、社会团体等长江生态全链条保护体系,应用场景非常广泛。

2022年2月,涪陵区检察院通过与渔政部门共享的“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第一时间发现5人在长江干流用可视化锚鱼设备非法捕捞。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程在实时视频预警系统引导下实施抓捕,人赃俱获。

抓捕次日,涪陵区公安局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案件的证据收集、犯罪故意、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提出意见。2022年7月,经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并支付专家评估意见费。

人文生态检察制度推行以来,涪陵区检察院共借助“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发现违法线索100余条,经民间志愿者团体发现线索20余条,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5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2件。当地先后有200余名游泳或钓鱼爱好者主动加入成为“人文生态检察联络员”,提前增殖放流鱼苗1.2万余尾。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表示,民间垂钓行为会与法律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涪陵区检察院创新出台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将事后修复变为事前增殖,对破解该领域治理难题很有意义。

曾遭污染的淯江“华丽变身”

四川长宁:打通治污堵点保护长江上游生态

曹颖频 李敏 张羽 严震林

“以前,各种脏水都往河里排,河水又脏又臭。经过大力整治后,现在的河水干净了,孩子们都爱到河边来玩。”近日,正在淯江边散步的居民告诉记者。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的淯江是长江上游地区较大的一级支流,曾一度被两岸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污染。经过几年的治理,现如今的淯江碧波荡漾,两岸竹海叠翠,重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这是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淯江流域生态环境交出的检察答卷。

将劣Ⅴ类河水治理改善为Ⅱ类水质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长宁淯江碧玉溪段河面漂浮物较多,水质污染严重,恶臭明显。2019年1月、8月,长宁县先后两次组织多部门进行治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直到2020年3月,碧玉溪水质监测结果仍呈劣Ⅴ类。

2020年4月,长宁县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仔细摸排,发现沿岸多个社区的市政污水管网堵塞、毁坏,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导致污染。2020年7月,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通、修补市政污水管道,完善城区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排查与维护。在此期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项目进度。

2021年4月,该院在回访中发现,仍有大量生活污水从截污干管连接处溢出造成污染。“只有坚持不懈、追踪问效,才能真正打通‘堵点’。”据该案承办检察官熊章林介绍,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商定,先采取临时截流治污的应急措施,再系统解决新旧截污干管大小不一致等根本性问题。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2022年5月,长宁县共改建碧玉溪两岸景观12.5万平方米、改造截污干管7公里,治理河道3.5公里,长宁河水质改善为Ⅱ类水质。现在的碧玉溪水清岸绿,碧玉蜿蜒,新建的亲水平台和健康步道已成为当地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帮河边的食品加工企业“搬家”

长宁县竹资源丰富,当地乡镇民营企业多以竹类加工及竹食品加工为经营项目。2019年,长宁发生6.0级地震,造成226人受伤,16.8万余人受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是地震发生后的工作重心,但地震对环境保护带来的次生影响也需要给予关注。”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袁梓嘉说。

2021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检察官发现,地震导致淯江畔4家竹食品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受损停用,新建的竹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延期近2年仍未完工,无法顺利落户园区的4家竹食品企业仍在旧址生产,大量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

本着既要保护长江生态又要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原则,2021年5月,长宁县检察院分别向相关部门、乡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督促4家食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污水直排,共同制定具体措施,保障民营企业顺利入园,实现规范有序生产经营。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帮助上述4家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污水直排之间的矛盾问题。1个月后,4家企业将旧址污水处理站拆除并复耕复绿,顺利搬入竹食品工业园区,实现规范排污,对淯江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让混凝土搅拌行业规范发展

在淯江畔,有很多在建的工地,曾多处可见混凝土搅拌形成的残渣和废水排向水沟,最终流入淯江,这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2022年1月,长宁县检察院在梳理该县两会上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时,发现多家混凝土搅拌企业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线索。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有部分企业存在未依法编制报批环评文件、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等造成环境污染,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无序生产扰乱混凝土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资源,未取得取水许可、非法取水损害国家水资源等情形。其中,5家企业正好在淯江畔。检察机关以此为切入点,着手开展混凝土搅拌企业污染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努力推动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袁梓嘉介绍。

2022年3月,长宁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规范整治混凝土搅拌行业。截至2022年5月底,涉案企业均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对违法建筑设施予以拆除。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行业规范,从源头加强对混凝土搅拌企业监督管理,落实混凝土搅拌行业深层次治理。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涉案混凝土搅拌企业均整改到位,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快速高效治理,有效改善了淯江沿岸的生态环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成果。”四川省人大代表、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总工程师唐森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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