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模特就能免费整形,真有这样的好事?|天天微速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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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6日电(见习记者高文雯)随着大众对医美整形接受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了美丽而买单。如果只要推荐客户并拍几张照片,就能得到一个免费整形的机会,你会心动吗?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样一起以免费整形为幌子,实则以“整形贷”进行诈骗的案件。

2020年4月,朱某、王某、夏某、彭某共同投资成立A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朱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A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招募互勉整形案例模特,宣称整形手术费用由医院全额补贴。

顾客被吸引到A公司后,公司医疗美容顾问、组长、市场总监等人会告诉顾客,只需完成每月推荐三至五名女性微信好友作为公司客户(不要求消费)及发送数张整形手术后照片的简单任务,就可以免费整形。但为了防止整形后不配合完成上述任务,顾客需要自费支付或以个人名义贷款,并将全部整形费用先行支付至A公司,后由A公司分期返还全部整形费用,顾客仅需承担贷款利息费用。

同时,A公司诱骗顾客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整形费用消费多款整形项目,并在其指定的多个金融服务公司进行个人消费贷款。顾客向平台申请贷款并交付公司后,A公司会向其分期返还少部分费用,之后再以医疗美容顾问离开公司或任务升级、推荐的客户必须在公司实际消费等理由,拒绝返款。

2020年9月,王某带领李某、贺某、张某、余某等人离开A公司,成立B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继续开展与A公司模式基本一致的诈骗活动。

经审计,A公司共计招揽分期客户197名,成单金额共计531万余元,未返款金额共计421万余元。B公司共计招揽分期客户237名,成单金额共计792万余元,未返款金额共计675万余元。

检察官远程讯问被告人

2021年10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朱某等8人提起公诉。2022年8月31日,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11万元至1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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