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世国:问题没解决,就一直跟进_全球快资讯


来源: 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大河东湿地视察一起湿地保护案整改情况,贺世国进行现场解说。


(资料图片)

“这个线索,有3个切入点……”“这是共性问题,可转化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今年3月15日的部门例行碰头会上,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贺世国对该院公益诉讼团队当天的工作一一点评。这是他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形成的习惯,既能提升工作质效,也能锻炼新人。

平时的贺世国沉默寡言,一说到工作却滔滔不绝,经常提出绝妙的思路,为同事们拨开迷雾。在熟悉他的人看来,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善于动脑、敢于创新,凡是有利于公益保护的事,无论过程多难,他都要试一试;无论整改多久,他都会一跟到底。

几年间,贺世国带领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成了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5件次、全国政法机关智慧检察十佳案例1件,2项工作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所创“山海益心”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文化品牌……成绩背后,是他扎根公益诉讼一线的坚忍执着。他也先后获得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优秀检察官、青岛市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

“这么有意义的事,先试一试”

“要变个思路,推动市政府划定全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2020年9月,在一起非法捕鸟公益诉讼案件的分析会上,贺世国的提议打开了大家的思路。

就在一周前,他协助上级院对该案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刑事部分被作存疑不起诉处理。“鸟的数量达不到单独定罪的标准。如能确定案发地就在崂山自然保护区内,即使数量不够,依法也可以定罪。可惜案发地在保护区边缘地带,具体地点不明确,刑事上只能存疑不诉。这样的案子这几年有不少!没办法啊!”刑事检察部门同事的“遗憾”,引起了贺世国的注意。

经过反复调研,贺世国得知,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崂山周边森林植被快速增加,野生动物日益增多,远远超出了崂山区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而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区的形式予以保护。全域禁猎、全域保护,多地已有成功经验。因此,可以推动区政府把全区行政区域划为禁猎区。

“有了禁猎区,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也就更到位了。”贺世国立刻与同事启动前期调查工作。然而,他们在调查中发现,案涉山体其中一部分归另一个辖区管辖。而且,青岛位于世界候鸟迁徙的八大路线之一,这些路线途经的山体多数不在崂山区。所以说,即使把崂山区划定为禁猎区,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

要不,干脆推动市政府把全市划定为禁猎区?!对于贺世国的这一想法,同事们颇有顾虑:“一个基层检察院,推动市政府划定禁猎区?想想都不可能。”但是,他态度坚定:“这么有意义的事,先试一试。”

贺世国先是通过上级检察院推动市级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争取赶在大批候鸟过境前划定禁猎区,但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他又找到一名热心公益保护的市政协委员,把检察建议转化为紧急政协提案,同时把多地已发布的禁猎区公告作为附件提供参考。在政协委员的协助推动下,13天后,青岛市就在2020年11月2日正式发布了首份禁猎区通告:全域禁猎,首期5年。这从根本上杜绝了相关存疑不起诉的情形,也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持。

通过检察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衔接转化,一体推动共性问题制度性解决,实现在个案办理中推动社会治理,贺世国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

历时两年求证湿地属性

贺世国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案期限多以年计算。因为,只要问题没解决,他就一直跟进。

近百亩湿地上,垃圾遍地,尘土飞扬,早已没了当初的湿地模样……如何证明其原本的湿地属性?没有国家标准。没有纳入国家湿地名录但具有湿地属性的,如何修复?没有先例。面对山东省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湿地保护线索,贺世国一时感觉无从下手。

再三思考后,贺世国决定先从湿地属性论证开始。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历经两年、数十次的现场勘查与专家论证,湿地属性终于得以确认。紧接着,他又邀请专家出具修复意见,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在无数次的协调与推动下,涉案湿地生态修复终于驶入快车道。

“啥湿地,不就是一个大水坑?至于这么较真吗?”有同事不理解。4年后,在涉案湿地范围,湿地公园、党建公园、法治公园、双拥公园先后落成,鸟语花香、白鹭飞翔的美景再现,曾经的反对者也连连点赞。

该案被评为《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典型案例,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连续两年到现场调研观摩。在山东省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故事分享会”上,该案以《又见白鹭飞》为题第一个亮相,现场一片掌声。作为办案人,贺世国却笑呵呵地说:“这都是人家行政机关干的,我们只是动了动嘴。”

贺世国总说,干公益诉讼就要有闭环意识,只要问题没解决就要一跟到底。像这样的一跟到底,在他身上也早已成为常态:推动60余万平方米破损山体重披绿装,他用了5年;推动居民小区地下车库手机信号覆盖,他用了3年;推动人员密集场所以语音方式告知陌生环境场所风险和疏散通道,他跟进了3年,至今还在跟进……

从细枝末节发现社会治理问题

2018年11月,一名因非法捡拾大量海鸟蛋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忍不住向贺世国抱怨:“我干了坏事,我认赔。但我们村那么多抓鸟的、捡鸟蛋的,为啥只有我被公益诉讼?”

贺世国马上走访相关行政机关,确认被告人的反映属实。被告人所在村的确有多人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但基本上都因情节轻微被行政处罚,因情节严重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他1人。贺世国一边推动行政机关与被行政处罚人进行公益损害赔偿磋商,一边深入思考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不同步、不同轨的问题。

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无论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之后还应该通过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民事侵权责任,追偿生态损失。但实践中,三方面工作并不同步。“线索共享、信息互通、三责同追!”他的想法得到了崂山区相关单位的支持。2019年2月,经初步磋商,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三法”衔接机制开始探索。一方面,刑事检察部门对涉及公益保护的刑事案件,在刑事受案环节就进行标记和提示,引导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每月交换案件线索,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实现公益诉讼线索共享与相关职能衔接。某行政机关一次性就移交线索23条。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2020年6月5日,崂山区检察院向7家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崂山区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三法”衔接机制更加完善,辖区内实现了对公益损害行为进行民事、行政、刑事“三责”共追。

贺世国从细枝末节中发现社会治理共性问题,还有很多。2022年3月,一名电信诈骗案的被害人告诉贺世国:“那个电话,它只显示号码,不显示单位。他说他是税务局的,还说对了我的身份证号,我就相信了。结果,63万元家底被骗得一分不剩……”显然,如果以技术手段强制显示来电人的真实姓名或单位信息,将大大减少电信诈骗。而通讯运营商“技术可行”的答复,进一步坚定了他的信心。

随后,贺世国推动开展了“电话(短信)强制实名显示”社会治理专项活动。对此,四川省律协会长、全国人大代表李世亮高度认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世亮提交了关于实行电话短信强制实名显示、以技术手段主动防范电信诈骗的建议。按照贺世国的设想,不久的将来,电话、短信、网站、账户等等,都会强制实名显示,电信诈骗、骚扰电话将无处遁形。

“我就是这黄海之滨、崂山脚下的一颗小小沙砾,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是公益诉讼这个平台,给我提供了做事的机会。”面对成绩与赞许,贺世国总是很低调,正如那普通而平凡的小小沙砾。然而,正是这一颗颗普通而执着、平凡而坚韧的小小沙砾,成就了山的巍峨与海的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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