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坚持守正创新 搭建多维体系 全面推动少捕慎诉慎押落地落实


来源: 正义网


(资料图)

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肖亚南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发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以来,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围绕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本地落实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理念先行,系统研判过去三年捕诉案件态势,针对性建立三个“工作指引”,出台并试行容错纠错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在实践中全方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截至2022年12月,我院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匠心谋划,深度挖掘“破局”思路。安排刑检和案管部门协同发力,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经调研发现,2019年至2021年大竹本地诉前羁押率分别为56.58%、48.39%、52.53%,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高,反映出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数居高不下、批准逮捕标准把握过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不足、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趋势不到位、社会危险性判断尺度不统一等五个问题。在找准症结的基础上,调研组提出建立工作指引、探索容错机制、推动理念传导等对策建议,经党组研究审议后,立即组建专班牵头组织落实,调研成果得到了全面转化运用。

精心推进,全面厘定“指引”路径。一是抓社会危险性审查判断。针对实务中社会危险性审查判断不精细的问题,制定《刑事犯罪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判断工作指引》,明确鉴别社会危险性的“一般性判断规则”和“常见犯罪判断规则”,突出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促进检察官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捕”与“不捕”,能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二是抓酌定不起诉精准适用。针对实务中酌定不起诉适用率不高的问题,制定《常见轻微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工作指引》,重点围绕12种常见犯罪,细化参考指标,罗列主要情形,明确操作指引,促进提升酌定不起诉适用率,推动司法尺度统一。三是抓附条件不起诉把握运用。针对实务中附条件不起诉标准把握不精准的问题,制定《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指引》,细化明确常见犯罪评价指标和运用规则,有效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质效。

用心聚力,促进理念“前端”传导。主动拓展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向刑事诉讼前端传导,汇聚检察、公安合力。一是加强事前“过滤”。对于公安机关拟报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引入事前“过滤”机制,安排派驻检察官提前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办案民警沟通研判、审查把关,实现关口前移。2022年派驻检察官共会同办案民警审查案件162件,对其中57件案件提出了直诉或继续侦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均予以采纳。二是加强跟进“说理”。充分发挥侦协办“前哨战”优势,对于检察机关拟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引入跟进“说理”机制,安排派驻检察官配合承办检察官做好不捕不诉的理由阐释工作。2022年派驻检察官共协助承办检察官开展说理阐释40余次,未产生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三是加强日常“引导”。用好侦协办工作阵地,将本院制定的少捕慎诉慎押三个指引汇编成册并摘要上墙,利用日常与公安民警沟通交流的机会,加强宣传解读,引导公安民警转变理念,切实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公安机关办案日常。

下一步,大竹县检察院将继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继续全面准确规范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稿统筹: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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