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措并举打击养老诈骗


来源: 正义网

织密“防护网”,守护群众养老钱  

“检察机关帮我要回了‘养老钱’,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周某对前来回访的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资料图】

2021年10月,范某单独或伙同黄某,以能找熟人帮忙为老年人办理低保为由骗取周某、严某等人钱财。案发后,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范某、黄某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

自2022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

加强办案指导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坚持严惩犯罪、规范整治、宣传发动三项重点工作同步推进,把打击目标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各类诈骗犯罪。把全省所有涉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加强针对性指导。首批纳入台账管理的案件有76件,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其中之一。

自2014年5月起,左某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某养生苑”的名义,通过“老年公寓投资”模式,诱骗老年人交钱办卡并承诺高额返利,涉案金额近3000万,被害老年人达394人,社会影响较大。经洪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5月27日,该案在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左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左某当场表示认罪服判。

养老诈骗案中,追赃挽损是重要一环。湖北检察机关坚持应追尽追原则,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

2017年4月以来,胡某在广水、云梦等地,以“亲人将有生命危险”或“居住的房屋风水不好”为由,诱骗老年人出钱消灾,作案13起,造成20余名老年人损失10余万元。

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受骗老年人多以种地为生,收入微薄。在办案中,广水市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作为工作内容之一,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终,胡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在办案过程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深度结合,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将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

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办理的肖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人数多,且均为老年人。该院联合公安机关核查犯罪嫌疑人资产,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退赃退赔,并积极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协调街道办事处协助肖某筹措资金退赃退赔,帮助被害老年人挽回损失583万余元。

“对于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我们实行一案一策,制定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承办检察官表示。

湖北省检察机关在严厉惩办涉老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认真分析案件背后的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以“我管”促“都管”,强化溯源治理,推动涉养老产业、行业规范发展及各类活动有序开展。

黄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夕阳红”老年公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过程中,对非法集资类案件进行梳理,主动与黄石港区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沟通,推动完善辖区内的金融监管制度。2022年6月,该案被最高检选为典型案例。

2022年4月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加大养老诈骗案件办理力度,共批捕209人、起诉116人,追赃挽损约1.09亿元。

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

湖北省检察机关把普法宣传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同步推进。省检察院制作《金光“诈”现》《揭开被骗老人的八大错觉》等三微作品,宣传防治养老诈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做客楚天都市报“市民有约”栏目,介绍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举措,接听市民来电,解答涉养老诈骗相关法律问题。

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上开通反“养老诈骗”专栏,2022年4月以来,共发布原创信息7805条。

“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送礼有陷阱,亲朋好友求帮忙,当面核实再商量……”2022年8月11日,在武汉市汉阳区某村委会外的菜园子里,全国十佳公诉人、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尚与村里的老人念着防诈口诀,提醒大家守好“养老钱”。

湖北省检察机关还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派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在社区、村湾张贴精心制作的养老防诈宣传海报,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

“我们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筑牢‘防护网’、守好‘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提供法治保障。”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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