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财政加力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试点自2017年启动以来进展如何?今年有哪些重点任务?财政如何持续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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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支农投入,及时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针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印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财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提供资金保障。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15亿元,同比增长6.8%;农林水支出增长10.9%,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财政部于2017年启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在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等6个省份率先开展。2021年,北京、河北、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在总结前期试点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南皮县、山西省介休市等13个县(市、区)。

财政部明确,做好今年试点工作,要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申学锋介绍,农村综合性改革旨在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有效释放政策的综合效应,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

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今年,试点将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四大机制创新作为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同时,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强化科技支撑——在数字乡村发展方面,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重点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产业发展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试点还将推动乡村治理机制创新。《通知》要求,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能和农民满意度。

“试点过程中应牢牢把握‘综合’二字,强化试点区域内改革集成和政策协同,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最大程度释放试点的整体效应。”申学锋说。

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试点将如何推进?据了解,县级人民政府将作为责任主体,编制方案并提出申报,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保试点方案合规可行。

具体看,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川5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报2个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申报1个,由中央财政择优支持。财政部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申学锋表示,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应构建多元投入机制,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之外,还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予以支持。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中央财政资金可适当向贫困乡村较多、底子较差的地区倾斜,引导地方财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支农投入,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全方位财力支持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地方政府应立足本地特色资源,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同时应注重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李旭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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