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绿色品牌,检察官现场送法|焦点报道


来源: 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通讯员吕俊材 杨赛南)“我们刚刚拿到大米、蚕豆的绿色食品证书,你们就送来怎么保护好知识产权的提醒,真是太及时太贴心了!”南通同盟农地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老曹开心地说道。原来,近日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将绿色食品知识产权依法保护与规范发展现场会开到了田间地头。会上,10名农业生产经营者和5名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应邀参加活动。

在展示了培土育苗、无人机喷药和水稻开沟作业后,田埂上,老曹向检察官展示着自己新拿到手的绿色食品证书。“我们合作社的大米和蚕豆品质真的很好,就是担心万一有人冒用我们的商标该怎么办?”老曹言谈中带着一丝顾虑。“不管是绿色食品标志,还是你自己品牌的商标,别人都不能随意使用,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检察官回答道,“你要是发现这些问题,可以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举报,也可以来找我们检察机关,我们帮你想办法。”

老曹和检察官对话间,十几个农户围了上来。“绿色食品标志到底有什么用?怎么申请啊?”“我把产品包装送给别人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农户们你一言我一语。作为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负责人,特邀检察官助理黄靓亮和检察官逐一向经营者们讲述了绿色食品的含义和绿色食品标志的重要作用,提示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通州湾示范区已有8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商标18个,13个产品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不少经营者搞生产是一把好手,对知识产权却不太了解,缺乏风险预判能力。”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石磊向检察官讲述了他的担忧。检察官随后给农户们开起了普法小课堂,围绕商标注册使用、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向与会人员赠送《农产品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手册》。

[版面编辑:樊悦池] [责任编辑:谢思琪]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