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能动履职为国家级湿地保护提供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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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违法开垦湿地说“不”

黑龙江明水:能动履职为国家级湿地保护提供司法支撑

正义网讯(通讯员李春雷)“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积极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对辖区湿地资源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保护区内湿地资源安全。”日前,黑龙江省明水县检察院收到该县林草局的回复。

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松嫩平原地区保存最完整的沼泽湿地之一,是重点保护鸟类的栖息地和繁殖地。

今年3月,明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在保护区退耕还湿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仍有违法开垦导致湿地资源遭受破坏的问题未解决。针对该线索,绥化市、明水县两级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联合办案组,对退耕还湿地块逐一进行排查。经调查,魏某、戈某在与该县林草局签订退耕还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偿合同的情况下,仍对原地块进行复垦及放牧,造成开垦区植被破坏严重。

随后,明水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内容,并将案件情况向县政府通报。但截至今年5月,湿地依然存在开垦、放牧等违法情形,明水县林草局未对上述违法情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明水县检察院遂向该县林草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复方案,督促整改非法开垦湿地的违法行为,恢复植被和湿地生产条件;对辖区湿地资源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涉湿地违法案件及时处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

明水县林草局收到建议后,立即着手整改,并加强对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

该案办结后,明水县检察院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制定了《湿地保护巡查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湿地保护治理工作,切实杜绝保护区内复垦、放牧、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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