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检察建议让过街天桥安上无障碍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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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腿脚一直不好,过街天桥有了无障碍电梯,出行方便多了。”近日,张某向前来“回头看”的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分享了自己的喜悦。

这一变化得益于江北区检察院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6月,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到线索,称部分老旧小区附近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由于江北区检察院一直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也曾多次走访残疾人联合会,于是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时间将该线索提交给了江北区检察院。

同年6月20日,该院立案调查。检察官现场调查发现,重庆地形复杂,城市交通极度依赖公交体系,但江北区部分过街天桥并未设置无障碍电梯,这极大增加了残障人士出行的难度。除此之外,部分社区公共场所还存在缺少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坡道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人流量、车流量大,公交车站多,如果与之配套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到位,那么残障人士很难感受到‘脚下的安全’。”江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刘建坦言。

问题如何解决?统筹规划、协作共治是关键。为细化分工合作,落实整改责任,同年8月4日,江北区检察院组织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等5家单位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会上,各单位达成共识,表示全力做好对过街天桥无电梯、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

同年8月15日,江北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行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行动。目前,相关单位已为6座过街天桥加装15部无障碍电梯;对坡度大、通道窄、通道入口有障碍的坡道进行改造,整改后的“之字形”坡道更适合轮椅进出;在居住区的湿滑地面铺上了平整防滑地砖;在多个公共场所设置“小心地滑”“残障人士专用”等提示牌;等等。

“每一部过街天桥上的无障碍电梯,都可以为残障人士的出行降低一些‘梯度’、减少一些难度。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障人士出行。”刘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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