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风”而动 雨中挺立


来源: 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闻“风”而动 雨中挺立

福建检察干警在防汛防台风第一线


(资料图片)

狂风、巨浪、暴雨。7月28日上午,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直赴福建,在晋江沿海登陆,登陆时为强台风级。连日来,在全省进入防汛防台风的关键时期,福建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检察院的要求,全力迎击“杜苏芮”,开启“防台风模式”,在防汛防台风一线争优争先争效。

听令而行,把防汛防台风作为当前紧迫任务

“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全省检察机关要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7月26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防汛防台风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展现使命担当,制定完善工作预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部署、隐患排查、带班指挥、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9个设区市检察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闻令而动,第一时间传达工作要求,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各级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要求,以临战姿态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泉州市检察院提前组建抵御台风专班,应急分队紧急抽调40名年轻干警,按组排班轮值,24小时全覆盖备勤,做好随时应急出动准备。晋江市检察院组织10名青年干警加入市委防御台风工作组一线,赶赴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防抗工作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参与抵御台风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落实落细抵御台风各项措施。

靠前指挥,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在防汛防台风过程中,该省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在关键时期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苏紫燕前往海滨街道金山社区、笋浯社区,实地查看街巷防台风措施,了解老旧房屋加固、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确保台风防御工作落到实处。安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施文凭先后赶往蓬莱镇和大坪乡,查看物资储备、人员转移、防风防灾准备情况,与乡镇领导、村干部实地查看水库、低洼地、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处,进行风险防患排查,提出针对性防汛防台风措施。

为压实防御台风工作责任,保证防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仙游县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陈宗协为总指挥的防御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对排查风险隐患、扎实应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作出具体安排,全面部署“风前”防范、“风时”调度和“风后”恢复工作,确保防御台风责任全覆盖、工作无死角。该院挂职干部、龙华镇金山村第一书记王顺聪积极投入防御台风工作,深入村居对易塌围墙、户外展板、天台搭棚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进行详细巡查,在入户走访中,向居民耐心讲解防范台风措施,提高群众避灾避难意识。

平和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国盛带队到挂钩的南胜镇围绕责任落实、风险排查、防风救灾备战等重点内容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该院领导与干警还前往地质灾害点大湖村参与防汛防台风工作,对水沟、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村里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区域巡查和人员转移,共协助排查地质灾害点3处、高陡边坡3处,转移群众25人。

南靖县检察院抽调13名检察干警到挂钩村后眷村协助开展防御台风工作,查看应急物资存放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用得上、靠得住”。积极配合村两委在危险地段架设警戒线,对居住在老旧危房的群众逐户进行劝离和转移,帮助转移一名卧病在床的老人,安排好疏散住处,消除撤离群众顾虑,并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无一人遗漏,无一人回返。

保卫机关,把防范排查隐患想在前做在前

“辛苦了,你们是机关安全的守护者!”“你们是最美的守夜人!”7月29日一早,福建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微信群里一片点赞声。

台风登陆后,给福州带来强降雨,福州日降雨量突破历史纪录,城区多处受淹,内涝严重。“机关防汛防台风主要是防内涝。好在我们早准备、早预防,应对有方,行动及时,措施有力,确保了机关安全。”29日下午,仍在机关坚守的福建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行装处处长揭立华告诉记者,按照省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各项工作预案、各类防汛防台风物资早在26日就已落实到位,值班抢险人员全部安排就位,对机关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全面巡查,从严从细落实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29日零时左右,附近的晋安河河水开始漫堤,洪水裹挟着路面积水,沿华林路迅速向福建省检察院机关大院袭来,院内积水不断升高,水深过膝,地下车库出入口虽然已用挡板和沙袋堵住,但渗水情况愈发严重。揭立华和该院行装处副处长李明、三级调研员张爱国以及法警总队政委洪山,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负责人陈尚泽等人带领防汛值班人员以及物业、车队等部门人员,冒着倾盆大雨对地库出入口进行加高加固,同时启动地库潜水泵、排污泵对渗进地库的积水进行强排,并对办公大楼逐楼逐层逐间巡查渗漏点。至29日上午,终于使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保护了省检察院机关大楼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据悉,福建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要紧跟防汛救灾发展态势,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配合,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各类涉汛涉灾违法犯罪,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确保防汛防台风期间社会安宁稳定。同时,统筹把握防汛救灾期间检察办案时机和节点,确保办案安全和办案效果,把主题教育激发出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转化为做好防御台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实效。

[版面编辑:张子璇] [责任编辑:刘蕊]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