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长主持下,当事人打开“天窗”说亮话


来源: 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实有些争执就是一时之气,能以这种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再好不过,毕竟做生意就讲究个和气生财。”在检察机关调解下,两家小微企业的负责人靳某和齐某握手言和。

2016年,靳某承包河南省滑县某小区外墙油漆工程,后因施工进度问题,发包方将其中两栋楼承包给齐某施工。一天,靳某发现工地上400余桶油漆“不翼而飞”后报警。公安机关了解到,靳某丢失的油漆系被齐某使用,此前靳某确实口头同意齐某使用该油漆,约定工程完工后一并结算,不存在盗窃犯罪,遂作出不立案决定。靳某不服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复核后维持原决定。2022年7月,靳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此案由河南省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接访,并按照首办责任制包案办理。当面了解诉求后,陈敏随即调阅原案卷宗、实地走访建设项目部,并与齐某逐项核实证据。一番调查后,陈敏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对齐某拉走油漆行为的定性。

“靳某为此事已到政府、法院信访多年,心结解不开就会成为死结。”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陈敏详细讲解调查过程及事实认定,就油漆的去向、刑事立案标准、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等逐一向靳某答疑解惑,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妥。靳某心服口服,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在陈敏主持下,靳某、齐某坐在一起,双方打开“天窗”说亮话。靳某说自己这些年控告齐某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拿回油漆款,齐某坦诚表示使用油漆未付款是因为之前资金紧张,并当场给付靳某油漆款4万余元。至此,一场持续多年的油漆款纷争圆满了结。

◎办案检察官说

“申诉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主要原因是释法说理、调解工作没有做到位,检察长在听证会上向申诉人答疑解惑、阐释法律规定,既增强了群众的信任感,又提高了办案质效。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简单纠纷,通过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群众讼累,助力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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