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拱墅:无微不至打造无障碍环境“出行圈”


来源: 法治日报

杭州拱墅检察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无微不至打造无障碍环境“出行圈”


(相关资料图)

大运河风光优美,但一些特殊人群却“望河却步”;亚(残)运会开幕在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参与情况引关注;剧院表演引人喝彩,但残障人士却鲜少有机会直面欣赏……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一项项问题的存在,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考验。

9月1日起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

浙江省杭州市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首创地,杭州市拱墅区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排头兵”“优等生”。近年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迎亚运、惠民生”为主线,聚焦特殊群体的出行、生活、办事,从助推设施无障碍到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聚力攻坚重点领域无障碍问题,累计排查整改全区存量设施11600件;聚焦信息交流无障碍数字场景建设,建成无障碍公园、党群服务中心16个、无障碍环境示范点10处,着力打造群众生活更便利、更舒适、更健康、更愉悦的大运河幸福家园,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

让特殊人群“走出去”

杭州拱墅,依水而存,因水而兴。大运河造福人民、滋养人民。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游客的运河”却令一些特殊群体不得不“望河却步”。

2020年3月,拱墅区检察院在开展大运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两处客运码头存在未设置无障碍坡道,也未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问题,给行动不便人员带来出行难题。

在听取区残联、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对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拱墅区检察院还邀请残障人士、相关工作人员与检察官共同走访两处码头,听取意见建议。之后,拱墅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上述两处客运码头进行整改,并开展专项整治。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全市承担公共水上服务的客运码头无障碍通道设置率达78%,轮椅配备率达85%,畅通特殊群体游览运河的“最后10米”。

杭州亚(残)运会举办在即,无障碍环境建设面临更迫切的现实需求。2022年,拱墅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线索反映,辖区某五星级酒店原有的“无障碍客房”取消了,原本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少了一个出行选择。

检察官经调查核实发现,该酒店系亚(残)运会官方接待饭店,疫情期间,酒店为降低经营成本将原有的两间无障碍客房拆除并出租给第三方。为切实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助力杭州当好亚(残)运会东道主,2022年4月,拱墅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整改,并推动对全区范围内的亚(残)运会官方接待饭店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截至目前,辖区12家亚(残)运会官方接待酒店进行了集中改造,共整改问题70项。

“我们要通过公益诉讼推进盲道、无障碍公交、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客房等无障碍环境更加完善,让特殊人群走得出去、行得安全、住得舒心,更有尊严和乐趣。”检察官在对无障碍客房改造情况进行“回头看”时表示。

整改打破“信息壁垒”

“检察官,我终于可以一个人去现场看绍剧了,观剧体验很好,剧院设施处处体现了对残障人士的爱。”今年6月,双腿残疾的吴女士在杭州市运河大剧院看完演出后,打电话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喜悦之情。

2021年,住在拱墅的吴女士向检察机关反映,当时即将完工的运河大剧院部分设施建设未考虑到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并向检察官表达了渴望能够在家门口观看现场演出的心愿。针对吴女士反映的问题,拱墅区检察院对运河大剧院开展实地调查,发现大剧院存在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向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未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等情形,遂向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督促建设单位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真正的无障碍不是单一、分散的点位建设,而是要打通点位,形成无障碍环线。”整改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发现,大剧院坐落在大运河拱宸公园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如果想从公园进入大剧院欣赏演出,仅大剧院完成无障碍改造还远远不够。

拱墅区检察院协同区无障碍办、街道、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等单位,向信息无障碍专家征求整改方案,并为此召开推进会,围绕大剧院所在的拱宸公园确立无障碍地图,分设室外语音导航服务桩。

在相关部门的协同努力下,大剧院及周边共增设无障碍综合信息服务亭1个、明盲导示地图1个、室外语音导航服务桩14个、室内语音导航提示器33个、无障碍服务台1个、无障碍观众席4个,改造无障碍电梯及厕所4处,形成覆盖大运河拱宸公园9万余平方米范围的无障碍信息网络。

全社会共绘“同心圆”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串点连线成片”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提升全民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拱墅区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中,充分听取来自特殊群体、残联、无障碍办等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切实推动无障碍环境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2021年4月,拱墅区检察院在开展公交车车厢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中,邀请特殊群体代表试乘体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邀请浙江省政协委员等5名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公开评议,听取代表们对完善无障碍公交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

“针对老弱病残的无障碍公交车应当规范化,可以参考一些国际标准,包括坡度、位置空间等”“目前无障碍公交车还没有普及,建议定时定班投放,或者优先保障有需求人群去的比较多的线路”……听证员们纷纷为无障碍公交设施建设建言献策。

问题解没解决、效果满不满意,群众来评一评。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特殊群体和专家的意见,凝聚全社会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合力,这种办案形式日益成为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常态”。

今年7月,拱墅区政协呈报的关于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中,展示并肯定了拱墅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效,并为下一步高质量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提出建议。

近两年来,拱墅区检察院依托代表委员议案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公益诉讼观察员等制度机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人民群众诉求,实现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双向发力,共同推进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据介绍,拱墅区检察院将立足自身职能,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和独特价值,在拓展领域、提升质效,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上深入思考、下足功夫,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杨景茹]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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