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采矿造成耕地破坏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贵港3月15日电(通讯员罗增高 姜荃馨)3月1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提起的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港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6年1月,杨某与港南区桥圩镇某生产队村民签订了《关于开采页岩石深耕平整改土协议书》,约定以4000元每亩的价格租用村民的土地开采页岩石,开采后再回填30至50公分的泥土作农业耕种。之后,杨某将泥土和页岩石挖走,直至2019年5月份被行政部门巡查发现并制止。经鉴定,杨某非法开采页岩石破坏的土地面积达32.429亩,其中属重度破坏的耕地面积为21.539亩,并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53万余元。

审查起诉期间,港南区检察院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杨某非法掘土采矿造成耕地破坏编制土地修复方案。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掘土采矿,其行为严重破坏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矿产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杨某赔偿矿产资源损失费人民币53万余元,按照土地修复方案修复破坏的耕地,并承担土地修复方案编制费用。

在庭审中,杨某认罪认罚,对港南区检察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并表示今后吸取教训,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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