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为养“溜达猪”竟毁林修路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 正义网

为养“溜达猪”竟毁林修路

浙江杭州:一养猪大户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并公开道歉

正义网3月24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婷)“我就是想修一条路,把我养的猪放养到对面的茶籽地里去,顺便用猪粪种油茶,没想到却毁了林地!我愿意接受处罚,修复生态!”3月1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建德市的养猪大户盛某当庭表示。当天,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杭州市检察院与被告盛某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盛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这笔费用将用于案涉公益林修复。

2020年7月,盛某听说多走的猪肉质更好,就想修条连通茶籽地和养猪场的路,让自己养的猪可以在茶籽地里溜达、奔跑。在茶籽地和养猪场间有一片林地。在未征得林地林权所有人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取得林地征占用许可的情况下,盛某雇挖掘机擅自开挖林地,在养猪场西北方修出了一条长达1800米的路。

后经鉴定,盛某擅自挖路破坏林地约12亩,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近10亩。经群众举报,盛某被公安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审查后,对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认为他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

2022年1月26日,建德市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移送至杭州市检察院起诉(按照浙江省高级法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规定,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由中级法院审理),杭州市检察院对盛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月10日上午,杭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认为盛某毁坏国家公益林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经检察机关充分释法说理,盛某当庭悔过,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表示愿意依法足额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希望获得公众的谅解,用自己的经历警醒教育他人。杭州市检察院与盛某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目前,盛某的赔偿金已经缴纳到位,正陆续开展生态林修复。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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