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3月25日电(王莎)3月25日,2022年2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该榜单评选由正义网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设计指标体系。

在本次发布的省域榜中,陕西夺得总榜、微博榜和头条榜桂冠,山东荣获微信榜冠军。从总榜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均有7个省区上榜。陕西、山东、黑龙江位列省域总榜前三名。

地方榜中,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位居总榜前三。黑龙江省沿江检察院荣获微博榜冠军,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位列微信榜首位,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位居头条榜首位。地方微博榜中,陕西省检察院、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沿江检察院分别占据省级榜、分州市榜、区县榜榜首。地方微信榜中,陕西省检察院、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检察院分别夺得三级榜冠军。地方头条榜中,黑龙江省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分别位居三级榜首位。

本期,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邀请三家检察院分享检察新媒体的运营经验。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宣传教育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宿迁检察新媒体立足“让内容更生动、让发声更有力、让影响更广泛”,全力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挖内涵,跟上潮流节奏,打造“拍案”“检察一线”等栏目,让富有检察调性的产品“潮起来”。二是创新表达,融合多样元素,视频、音频、海报组合应用,让党建、典型宣传等栏目“活起来”。三是善于借力,多方赋能,协同其他部门同步发布,让特别策划专题“热”起来。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宣传科负责人分享经验称,一是构建大宣传。检察长亲自组织召开构建“大宣传”工作提质增效座谈会,为宣传工作注入动力,全市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共同构建“大宣传”格局。二是盘活新媒体。紧盯大众关注热点和重点,深挖检察“富矿”,抓好选题设置、内容策划,及时发布信息,强化“引关圈粉”。三是共筑同心圆。将案例搬到线上进行展播,用镜头语言讲述检察官办案经历,实现线上线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负责人表示,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按照“聚焦主业抓宣传、创新亮点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内容深耕,倾力打造“枣市中检新媒体”品牌。高质量建设宣传阵地,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新闻宣传小组以及宣传联络员队伍,出台配套机制,强化组织、人才、设施保障。内容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典型案例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进行法治宣传,重点活动宣传提前策划、实时跟进。

据悉,本次榜单的监测时段为2022年2月。此次参评的检察新媒体账号为9129个,其中检察微博2973个,检察微信3390个,检察头条号2766个。2022年2月,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共发布微博41.7万条,微信文章9.9万篇,今日头条文章16.7万篇。

榜单说明

1、“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Internet+Procuratorate New Media 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2、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2973个检察微博、3390个检察微信和2766个检察头条号。

3、监测时段为2022年2月(注:微博和微信监测时段均为2月1日至2月28日,头条监测时段为1月21日至2月20日)。

4、“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2022年2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5、“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由省域榜和地方榜组成。其中,省域榜是以全国不同省级行政区域内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的总数和均值,按照30%、70%的权重运算得出。地方榜则是以每个检察机关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加权运算得出。

6、省域榜、地方榜下设总榜、微博榜、微信榜、头条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

7、微博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被转发数、发博数、原创微博数、评论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8、微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阅读数、文章数、发布次数、在看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9、头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头条号订阅量、阅读数、文章数、点赞数、评论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10、我们将在统计运算的基础上,启动数据矫正和技术甄别程序,对内容的法治相关度不高的、监测时段内因运营问题引发重大舆情的、有明显数据造假问题的参选样本予以剔除。如对榜单结果有异议或有相应改进建议,请将相关信息发送至justicemedia@jcrb.com,我们将及时回复。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