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 “女友”竟是同龄小伙 男子转账223次被骗3.7万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赣州4月14日电(通讯员黄昭才 廖冬)和陌生“女子”谈网恋,被对方以借钱、购买礼物、索要红包为由骗走3.7万余元。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邓某批准逮捕。

2021年3月,巫某收到一陌生微信添加好友的申请,并备注咨询买房事宜,随后巫某添加了该好友。在聊天中得知,“何长秀”28岁,为力证自己,还发了一段自拍短视频给巫某,巫某见视频中的“何长秀”长得年轻漂亮,顿生好感。之后一个多月,两人越聊越投机,并建立起“男女朋友”关系,谈起了网恋。

通过几次聊天,巫某得知“何长秀”是赣州人,工作不稳定。“何长秀”也经常撒娇似的跟巫某发微信,“老公,转点钱给我,买杯奶茶给我喝呗。”“老公,没吃早饭,转点钱买个早餐呗。”。巫某觉得为“女朋友”付出很正常,所以每次都是有求必应。

时间长了,“何长秀”也经常以生病、节日红包、见面等借口为由向巫某要钱或借钱。

随着“感情”的深入,巫某便提出想要和“何长秀”打电话、发视频或者见面,但是“何长秀”却经常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时实在不好拒绝,就会约定好时间地点见面,等巫某到了约定地点后,“何长秀”每次都是发微信告知巫某临时有事来不了。

2021年12月,巫某发现自己向从未见过面的“何长秀”转账次数高达223次,转账金额3.7万余元,此时,巫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便去了当地派出所报案。

2022年1月29日,邓某被抓获归案,巫某才知道一直和自己谈恋爱的“何长秀”其实是一个比自己还小近10岁的小伙子。

2022年2月5日,南康区公安局以邓某涉嫌诈骗罪移送该院审查逮捕。经审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以婚恋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遂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邓某。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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