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曾长虹决定逮捕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4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由邵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曾长虹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 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