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讯:289株野生兰花“回家”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资料图】

野生蕙兰 资料图片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就魏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是野生兰花(除兔耳兰外)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后,商洛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涉兰花公益诉讼案。

2022年2月至3月,居住在洛南县三要镇北司村的魏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其住房后山坡地上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并栽植于自家农田内。后魏某在出售野生兰花时被查获。经陕西省植物研究所鉴定,魏某采挖的野生兰花共289株,系野生蕙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仍然栽种在魏某家农田内的野生兰花长势如何,如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一直牵动着检察官的心。检察机关特别邀请农林业专家对涉案兰花的长势进行鉴定。经专家现场查看,魏某家的农田容易积水,对兰花生长很不利,涉案兰花原生长地更适合兰花生长。专家建议,兰花移栽最好是在春季和秋季。

在洛南县法院的调解下,魏某与洛南县检察院达成协议,由魏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将涉案野生兰花移栽到原生长地且由其管护。11月2日,在洛南县代表委员和三要镇政府等单位人员见证下,在专家的示范指导下,洛南县检察院、法院监督魏某将涉案兰花移植到原生坡地上。此案民事部分诉讼请求事项全部履行完毕,刑事部分法院将择期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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