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共青团中央将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 为基层青少年社工进一步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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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14日电(见习记者王冬)《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发布后,共青团中央在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发挥《规范》作用方面,将如何发力?4月14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 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落实”新闻发布会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

岳伟称,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特别是联合最高检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以来,不少地方团组织在争取各方支持、培育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与共青团品牌项目协同发力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做到了有队伍依托、有阵地支撑、有制度规范、有资金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以规范的发布为契机,在总结已有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司法社工工作的指导,希望在和检察机关协作过程中,为基层青少年社工进一步赋能,形成共青团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进一步拓展工作力量。岳伟称,按照团中央社区青春行动的工作部署,将进一步规范建设县域团属青年社会组织,支持推进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在街道、社区建立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引导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指导团属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区专业社工力量配备,探索完善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的培养激励机制。

“除共青团直接所属、联络、培育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外,我们还重点依托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不断巩固、强化扩大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力量。”岳伟称,目前,有不少青少年服务台实现了实体化运作,拥有众多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在承接检察机关转介案例,特别是参与审查起诉阶段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被害人心理援助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从全国层面看,各级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系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每年参与处置个案8500余起,是一支很重要的工作力量。”

——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据记者了解,当前,全团正深入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着力推动共青团在县域强化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岳伟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以社区、街镇为重点,大力推进社区青春行动,鼓励各地探索青年发展型社区、街镇建设,实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加强基层团组织和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建设。推动将青少年亲情陪伴和心理疏导、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纳入各类项目服务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给予支持,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巩固坚实的工作阵地。“同时,我们也注重用好共青团品牌工作项目,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助力。比如,实施新时代希望工程,不断深化共青团‘童心港湾’‘七彩假期’‘希望小屋’等项目,结合实际开展‘四点半课堂’等系列志愿服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法治宣传、自护教育等内容,通过选配‘童伴妈妈’等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集中开展服务,不断提升这些孩子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与共青团品牌工作的双向赋能。”

——强化工作支撑。岳伟表示,今年年初,共青团中央联合14家部委修订出台了《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明确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相关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等可以申报创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把更多的优质青少年社工组织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力量中来,提升他们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力。推荐社区、青年社会组织青年人才和政治骨干参与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工作。统筹考虑将相关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少先队辅导员等社会力量吸纳为各级青联会员单位和委员。“此外,我们还积极拓展司法社工的外围辅助力量,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包括青少年普法、自护、心理咨询、犯罪预防在内的各项活动,让更多的大学生理解、支持社工工作,争取有更多的青年人才加入到青年社工组织中来。”

“这次《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是各地共青团组织与检察机关、首都师范大学研发团队历经4年工作的实践成果,将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推动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岳伟表示,将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这一成果的宣传、解读工作,适时开展专业培训,推动各级团组织联系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成效。“同时联合检察机关加强调研,认真研究各地在落实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不断完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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