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梁志军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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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志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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