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察:通过网络租赁虚拟房间开设赌场 七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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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滨州5月18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石文娟)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开设赌场的方式逐渐“淡出市场”,伴随而生的是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的行为。2023年4月14日,经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无棣县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贺某、张某、刘某等6人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无正当职业的李某偶然在网络上发现一款聊天软件,进入后发现这个软件是通过网络租赁虚拟赌博房间,吸引赌客参与赌博。只需每月支付2000元左右的房租,就可赚取高额的利益,有许多人因此一夜暴富。李某看到投入这么少,却能赚取很多钱,很是心动。

李某向对方表明自己想要租用房间,并先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2000元。对方给李某开设了赌博房间,内设十多种赌博游戏。同时,对方还给了李某200多名潜在赌客的信息。李某很快上手“经营”,给200多名潜在赌客发信息,发送链接,告知虚拟房间号,吸引赌客参与赌博。同时对介绍新赌客的赌客给予一定奖励,以便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赌博。

“经营”了一段时间,李某赚取了不少钱款,贪欲更强,开始陆续纠集贺某、张某、刘某等6人参与“经营”赌博房间。两人一组,分成三个虚拟赌博房间,由李某提供潜在赌客信息,三个房间分别与李某共同投入,各自“经营”,并与李某按比例分成。

无棣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挖掘情报案源,发现有网民在赌博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并投注参与赌博游戏,该平台涉嫌开设赌场。无棣县公安局遂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至无棣县检察院。经查,贺某、张某、刘某等6人两两一组,各自经营赌博房间,由李某组织、控制、管理,贺某、张某、刘某等6人听从李某的安排、指挥,与李某共同投入,并按比例参与分成,与李某系共同犯罪。无棣县检察院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查清李某的账号为上级代理账号,其为贺某、张某、刘某等6人开设下级代理账号,七人利用网络共同开设赌场,遂追诉贺某、张某、刘某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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