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报】都是失火烧林,为啥处理结果不同
2023-05-19 09:36:53
来源:
正义网
(资料图)
“当年我失火烧了邻居的林木,被判了刑,还赔了钱,现在王某失火烧毁我家林木,不仅不赔偿,还不被起诉,都是失火烧林,为啥结果差这么多?”不久前,田某情绪激动地来到贵州省望谟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讨说法。
原来,田某2003年做农活时点火烧杂草引发山火,过火林地面积50余亩,其中导致王某家林木损失6000余元,除王某强烈要求全额赔偿外,其他人都没有提出赔偿要求,最终田某赔偿王某6000元,田某也因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2年3月,王某在自家地里烧玉米秆引发山火,烧毁了田某的2亩杉树林。但是,在此案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田某全家人外出务工联系不上,林业部门在调查林木毁损面积时,误将田某的2亩杉树林纳入村集体林木损失面积进行统计。王某的失火行为得到其他被害人的谅解,且不要求王某赔偿,望谟县检察院因此对王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同样是失火烧林行为,却得到不一样的处理结果,自己损失了1万多元,最后却没有任何赔偿,田某无法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
接访检察官调阅案卷仔细审查发现,王某及其家人在王某失火案中有积极救火行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王某已78岁,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条件。而田某失火案中并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所以两起案件不能认定为“同案”。
“田某家的损失确实存在且未获得赔偿,加之田某曾因失火获过刑,心理不平衡可以理解。”接待田某的检察官分析认为,赔偿是解开田某心结的关键。送走田某后,检察官主动与王某的子女沟通,经过积极劝导和耐心释法说理,王某的子女均表示田某的损失确实是王某失火所致,愿意赔偿田某3000元。
次日,望谟县检察院主动到田某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当地街道、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及驻村第一书记、村民代表参加。与会人员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后,围绕争议焦点和当事人疑问,摆事实、讲道理,合力化解田某与王某的矛盾纠纷。检察官充分阐述了对两起案件作出起诉与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开诚布公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4000元的损失补偿协议,田某撤回了申诉。
[版面编辑:李君瑞] [责任编辑:谢思琪][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热门文章
-
零首付购车是不是陷阱 有没有强制消费项目?
-
盒马拟联合家乐福举报山姆“二选一” 回应:确认遭类似待遇
-
2月召回62.12万辆 特斯拉召回数量激增
-
郑州男子刚买新车有异响声音像“放鞭炮” 雪佛兰4S店:正常现象
-
西部水泥(02233.HK)遭GIC Private Limited减持300万股 涉资约395.3万港元
-
福莱特玻璃(06865.HK)遭摩根士丹利减持168.6万股 涉资约5970.7万港元
-
GDP增速前三强出炉 数字经济是读懂藏贵云未来发展“关键词”
-
中小微外贸企业再迎政策“红包” 优化商品结构、创新发展模式
-
袁隆平团队杂交水稻双季亩产突破1500公斤 其中晚稻品种为第三代杂交水稻
-
个人征信用户变动未向央行备案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领58万元罚单
-
前三季度整体业绩亮眼成创业板11周年“生日礼” 注册制下公司业绩更优
-
健康险前三季度保费6666亿元 重疾定义修订有望推动健康险高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