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头条:让盗猎野牦牛者付出沉重代价
2023-06-05 08:37:03
来源:
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资料图片)
正义网讯(记者王丽坤)日前,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提起的2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丹某等8名被告人因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牦牛,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8人共被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9万余元、评估鉴定费用8.8万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1月、2022年6月,丹某等8人先后在青海省可可西里查乌马地区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野牦牛幼崽共计20头。
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为确定涉案经济价值、破解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额等影响定罪量刑的办案难题,积极借助“外脑”辅助,委托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专家团队进行评估。该所经调研、论证,出具《野牦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鉴定评估报告》。
报告指出,野牦牛的综合生态价值包含正价值和负价值两大类,正价值主要体现在生物多样性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维持食物链完整价值等6个方面;负价值主要体现在牧草损失、牲畜损失等4个方面。据此最终综合分析评估得出,涉案经济价值100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79万余元。
据了解,野牦牛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青藏高原特有物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极为显著的生态价值。上述两起案件中,由于野牦牛幼崽被非法猎捕脱离原栖息地和原集群,不仅直接导致查乌马地区野牦牛种群数量减少,也将对种群的繁衍生息造成影响,破坏野牦牛所在的营养级联和原栖息地的生态环境平衡,进而影响青藏高原的区域生态环境。
鉴定评估报告的出具,既解决了对野牦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的鉴定评估问题,也为检察机关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诉求提供了科学、精准、合理的数据支撑。今年2月,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对丹某等8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版面编辑:吴越] [责任编辑:刘蕊][责任编辑:谢涵宇]
责任编辑:谢涵宇PF085
标签: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热门文章
-
零首付购车是不是陷阱 有没有强制消费项目?
-
盒马拟联合家乐福举报山姆“二选一” 回应:确认遭类似待遇
-
2月召回62.12万辆 特斯拉召回数量激增
-
郑州男子刚买新车有异响声音像“放鞭炮” 雪佛兰4S店:正常现象
-
西部水泥(02233.HK)遭GIC Private Limited减持300万股 涉资约395.3万港元
-
福莱特玻璃(06865.HK)遭摩根士丹利减持168.6万股 涉资约5970.7万港元
-
GDP增速前三强出炉 数字经济是读懂藏贵云未来发展“关键词”
-
中小微外贸企业再迎政策“红包” 优化商品结构、创新发展模式
-
袁隆平团队杂交水稻双季亩产突破1500公斤 其中晚稻品种为第三代杂交水稻
-
个人征信用户变动未向央行备案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领58万元罚单
-
前三季度整体业绩亮眼成创业板11周年“生日礼” 注册制下公司业绩更优
-
健康险前三季度保费6666亿元 重疾定义修订有望推动健康险高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