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挖出洗钱案


来源: 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余菊红)6月6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追诉漏罪案——从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挖出的洗钱案获法院宣判,被告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8年6月至12月,吴某在担任武汉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他人以公司名义,通过召开发布会、邀请明星代言、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空气链AIRC”投资项目,以AIRC网络虚拟币可上市交易、升值空间大为诱饵,吸收社会公众为投资而购买空气净化器,或单独购买虚拟币。

2021年11月,应城市检察院在审查吴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时,发现吴某吸收的部分资金流转到其亲属任某、许某提供的多张银行卡中。该院随后督促公安机关以涉嫌洗钱罪立案侦查。2022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应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吴某系任某、许某夫妇的侄女婿,这对夫妇在明知吴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以投资购买空气净化器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况下,仍向吴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转账。其中,7月至9月,任某、许某提供的相关银行账号,被吴某等人转入非法吸收的资金220余万元。

鉴于许某患有多种疾病,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今年2月24日,应城市检察院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4月27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任某提起公诉。庭审时,任某当庭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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