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后伪造在校生证明企图逃避处罚,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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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孔维娜)醉驾被查后,年轻小伙刘某某听信网络谣传,伪造在校生证明材料,企图以在校生身份逃避处罚,最终一罪变两罪,受到法律的严惩。2023年7月26日,经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2年11月3日晚,刘某某与友人聚会,席间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刘某某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拦下。经查验,刘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其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100毫升16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在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刘某某听闻自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便通过网络检索减轻处罚的方法,看到网传在校学生就可能不用判刑后,已经毕业五年的他想到了伪造学校证明。对照网上的模板,刘某某写了两份书面说明,一份证明自己曾在某职业技术学校通过专转本考取某大学研究生,另一份证明自己现为某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随后,刘某某找到之前认识的文印店老板张某某帮忙在证明上盖章,张某某明知伪造印章是违法行为,但依然通过路边刻章小广告找人私刻了某职业技术学校和某大学的印章,分别盖在了刘某某所需的证明上。

刘某某将两份证明提交给了承办检察官。经核实,刘某某不是这两所学校的在校生,两份证明上的印章均为假章。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7月26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判决的全部支持。目前,文印店老板张某某及伪造印章的上游犯罪嫌疑人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是违法犯罪后逃避处罚的“护身符”,如果一时糊涂涉嫌违法犯罪,主动自首、积极坦白、认罪认罚才能争取从轻从宽处理。本案中,刘某某伪造印章、虚构身份,意图逃避刑责,反而是错上加错,以至于刑上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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