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构建良法矩阵 夯实善治根基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3月3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自2015年被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地方立法作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重要保障,颁布实施网格治理、社区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2部,有力以善治推动发展。”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对于市域治理,如何从需求端着手,着力解决“立什么”的问题?滨州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和省级立法兼顾区域差异和普遍适用,侧重于解决共性问题,而市域内遇到的问题更为具体,立法应侧重于解决个性问题。因此,该市政法机关注重发挥地方立法的“后发优势”和“层级特点”,认真研究上位法,分析制约社会治理效能的法治盲区,坚持“三个导向”确定立法项目。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需要,对照有关工作指引查找法治缺项,将20余项社会治理立法需求列入地方立法规划,为试点工作铺设法治轨道,让难题“迎刃而解”。全面归纳整理、科学分析评估社会治理领域群众立法意见,收集整理城乡治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立法建议426条,让民意“跃然纸上”。深入研判社情、民情、警情、舆情,以立法补短板、堵漏洞,让风险“化于未然”。比如,针对近年信访案件多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实名登记、专用账户、应急周转金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如何切小立法题目、切细法规内容、切准市域特点,实现精准有效法治供给?“我们突出‘小快灵’立法,发挥市域立法周期较短、形式灵活的特点,提供更及时、更精细法治保障。比如,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我们仅用2个月时间,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助力复工复产。突出‘小切口’立法,主要在于不求‘大而全’,扭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以点上立法解决面上问题。比如,把住宅物业、供热供暖、道路管理等作为城区治理的重点,分别制定了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法规,带动相关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同时,还注重及时总结社会治理经验,推动工作成效向立法成果转化。比如,出台《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全民网格员’等小创新、微改革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确保常治长效。”滨州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如何从保障端发力,着力解决“立得好”的问题?该负责人认为,要着眼于把握立法规律、提升立法质量,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保障。以专业化队伍赋能,组建市级政法、立法“双智库”,依托高校建立地方立法研究院,增强立法科学性。比如,在制定《供热条例》过程中,滨州市政法部门委托立法研究院,就“入住用热率”与“供热企业成本效益”关系进行研究,创新性将“入住用热率48%”作为供热标准,为处理该类问题提供了依据。以系统化总结提质,发布《地方立法蓝皮书》,既全面总结经验,系统整理地方立法成果,又进行评价研究,分析市域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立、改、废、释”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地方立法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谢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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