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刘保明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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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山西省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保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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