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君:排除在先设计 游戏地图版权保护应精细化对比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近日,在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召开的游戏地图版权学术研讨会上,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伟君教授表示,游戏地图的保护,要做精细化区分,如果原告游戏地图的一些设计元素来源于其他游戏,或者原告游戏地图的原创性本身存在着瑕疵,在进行著作权保护时,就必须剔除这些内容,再和被告的游戏地图进行实质相似的比对。

张伟君在发言中表示,传统意义上的地图,其所反映的事实并不属于地图绘制者的智力劳动贡献。山川、河流,地势走向等只是一种客观事实存在,并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地图之所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是因为绘制地图过程中所使用的一些体现绘制者智力创造的对地理元素的选择以及图示、符号、色彩等组合的设计,这才是地图作品保护的独创性表达。司法实践将游戏地图认定为图形作品,这种图形作品所内涵的独创性表达其实是有别于传统的地图作品的。用于游戏玩家指示功能的游戏地图,并不是对固有的地理元素的呈现,而是游戏地图设计者为了游戏玩家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而设计的指示图,这样的指示图只要其图案设计本身具有独创性,也应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相较于美术作品的美学价值评价,张伟君表示,图形作品并不需要太多美学效果的呈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一般会选择要求将游戏地图作品视为图形作品进行保护,以此降低游戏地图具有美学意义的举证成本。同时,“在一些涉及游戏‘ 换皮’的侵权纠纷案件中,法院更容易得出祛除了动画色彩呈现之后的原被告两个游戏地图‘骨架’之间呈现一定相同或者相似的结论,这也就更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是对原告具有独创性的游戏地图作品的复制。”

对于游戏地图中的平面缩略图,张伟君同时表示,平面缩略图之于游戏场景地图,类似于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本质上而言,这是同一个作品的不同体现方式。虽然平面缩略图也可以作为示意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有的法院在个案中没有保护平面缩略图而只保护游戏场景地图,是因为没有必要对同一个作品进行双重的保护。

游戏作品保护不能借着整体保护,去把一些不该保护的东西都保护起来,这是不对的。游戏保护不能用笼统的方式去比对,而是要去做精细对比,看看原告主张的作品当中哪些部分是应该得到保护的,哪些是不应该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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