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快讯】聚焦宪法宣传周,公开听证落实普法责任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捕鸟为啥是犯罪,听证会上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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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崔芸芸 黄娜)“检察官,俺们当初捕鸟就是为了保护自家麦田和果园,没想到会触犯法律啊!”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在对3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集中听证会时,涉案的6名当事人满脸焦急地解释道。

据了解,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3起案件所涉及的6名当事人均系当地农民。为了阻挡小鸟飞入果园和麦田搞破坏,他们便在田地周围架设了捕鸟粘网。

正当他们以为自己想出了好办法时,却被告知捕鸟粘网已被民警查获,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上述当事人捕获的鸟类均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所保护的动物。

今年11月初,上述案件被移送黄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线索同时被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上述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生物多样性,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通过进一步审查,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涉案6人均以务农为生,架设网具捕鸟系为保护果园和麦田,主观恶性较小,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轻微。对此,该院决定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邀请案发地村集体组织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自愿在村里参加与保护环境资源有关的公益劳动。

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现实情况以及听证员的意见,该院同意由当事人以提供公益劳动的方式折抵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从而实现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替代性修复。

这场听证会把释法说理与警示教育融为一炉

正义网讯(通讯员姜静静 顾俊)“检察听证这种形式很好,警示教育意义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还年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而且能够真诚认罪悔罪,希望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作为律师代表的听证员黄永菊发表了听证意见。

2020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通过人身携带等方式,将高档品牌手表走私入境。经查实,王某等人共计走私手表3只,偷逃应缴税款19万元。南通海关缉私分局以王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移送审查起诉后,南通市检察院考虑到王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听取各方意见,南通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3人作为听证员,南通海关缉私分局派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认定事实、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侦查人员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结合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进行了讨论,一致支持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效果,检察官现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

此外,检察机关向南通海关缉私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王某相应行政处罚。该局表示将综合案件裁判情况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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