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资讯:虚构二手摩托车货源售卖 卖家诈骗3人获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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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12月30日电(通讯员沈欢欢)二手交易平台上,一辆二手摩托车正在挂牌出售,然而,卖家侯某却根本没有二手摩托车,等着空手套白狼,3名被害人接连上当受骗,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侯某提起公诉。

2021年6月,付先生在二手平台上浏览时,看中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为了方便交流,付先生加了对方微信,但是没聊几句,对方就给他推荐了侯某。两人经过协商,以9.2万元的价格成交,付先生扫描侯某提供的收款码支付了5万元定金。转账结束后,侯某告诉付先生还有2辆摩托车准备出售,付先生简单看了图片并了解车况后,表示愿意购入这2辆车,于是采用同样的方式又向侯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

之后,为了能够让车子顺利提档、过户,付先生按照侯某的要求,将身份证寄了过去。没过几日,侯某便将身份证寄了回来,告知付先生手续已办理完毕。次日,侯某发了3张物流单号的照片给付先生。

然而,付先生等了又等,3辆摩托车始终没有到货,再三催促后,侯某始终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物流信息也一直查询不到,付先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警方经侦查很快将侯某捉拿归案,经查发现,受骗的不仅只有付先生,还有另外2名被害人。

侯某到案后试图为自己的诈骗行为进行辩解,表示自己并没有诈骗,货源、物流等均真实存在。但承办检察官发现,侯某未对车辆进行过提档等,所谓的货源也无法提供相关确切信息。此外,为了拖延案发,侯某分饰多角伪造聊天记录骗得被害人的信任

经查,侯某于2021年4月就因犯诈骗罪被河南省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这次的犯罪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侯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撤销原判缓刑,与本次刑罚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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