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反诈宣讲现场,企业会计主动提供线索


来源: 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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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梅静 陈诺 周颖)“一场反诈宣讲,让我们企业避免了196万元的损失,也让我保住了工作!”日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与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在辖区一家企业联合开展“企业财务人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宣讲,另一家企业的会计吴某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与会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2021年11月10日,吴某一上班就收到公司“老板”的邀请进入了一个聊天群,群里还有一个人,昵称是“老板娘”。随后,“老板”以开会不方便接电话为由,发给吴某一个手机号,让其询问对方保证金是否打过来了。吴某联系后,对方表示马上就将保证金打入“老板”账户。10分钟后,“老板”在群里称钱已收到,并让吴某查一下公司账户余额,将美金结汇兑换成196万元人民币,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中,吴某立即照办。20分钟后,“老板”又通知吴某向该账户汇款300万元。短时间内要汇出两笔大额款项,吴某不禁有点害怕,便没有再次操作,立刻拨打老板手机进行核实,但一直未能接通。

就在吴某焦急等待老板回电时,当天下午两点半,邗江区检察院和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在该企业联合举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律宣传活动。“拉群、要求转账、拒接电话……”检察官现场介绍的诈骗手法与吴某上午遇到的情形几乎一模一样,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掉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

“我要报案!”听完吴某的讲述,检察官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针对企业的电信网络诈骗,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冻结转入公司的账户,196万元的款项被及时追回。2022年9月,公安机关将赵某等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于同年12月向邗江区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赵某曾在半天时间内前往当地3家银行办理了3个对公账户,并全部出售获利,其得手的原因是各银行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办卡信息无法交互共享、联动监管。对此,2022年10月,邗江区检察院向银行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优化网银账户监管体系和风险预警防控系统,严格监测一人开通多个账户等异常情况,以及其他高危可疑账户信息等。经过整改,主管部门向检察机关回函称,已借助“技防+人防”手段深入开展涉案账户倒查和风险账户延伸排查。

[版面编辑:王昱璇 张子璇]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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