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探索辖外案件当面联系移交制度


来源: 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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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访群众“进对门找对人”

江苏镇江:探索辖外案件当面联系移交制度

本报讯(记者管莹 通讯员贾建国 丁智)“我本来以为今天起码要跑检察院、公安局、政法委、信访局四个地方,没想到你们把我的事这么放在心上,既为我节省了时间,也免得我病急乱投医。”近日,老查离开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下称镇江经开区检察院)时,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接待的检察官和值班律师连声道谢。

老查11年前曾因在外地盗窃废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安分守己,靠养鱼为生。今年7月初,邻居家的一辆摩托车被盗。案发后,与其有嫌隙的村民老钱在外议论可能是老查偷的车。老查听后十分气愤,认为遭到诽谤,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老查想不通,就到镇江经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负责接待的检察官认为,诽谤罪属于刑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建议老查直接向法院起诉。

“踢皮球,把群众往外头推!”得到这一答复,老查情绪激动。负责接待的检察官请来值班的孙律师共同解释刑法相关规定。随后,检察官当着老查的面,拨通当地法院受案大厅的电话,法官回复请老查到法院处理。见检察官、律师、法官说法一致,老查表示信服,满意而去。

镇江经开区检察院处理老查信访问题的办法,被称为辖外案件当面联系移交制度。原来,镇江市两级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存在误解,若简单告知信访人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很有可能导致其认为检察机关推诿不履职,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既依法履职又取信于民?今年3月,镇江市检察院以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辖外案件当面联系移交制度,对不属于本院职能管辖、级别管辖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联合值班律师向信访群众说明本院管辖范围,再当面以电话、视频等方式帮助联系主管单位,并告知信访人。对于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信访人,派干警陪同前往主管单位办理案件移交。

截至目前,镇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采用该做法处理管辖外信访案件101件,信访人满意率达91%以上。

[版面编辑:石佳 吴越] [责任编辑:谢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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