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力:MOBA游戏地图创作空间受限 不宜过度保护公有领域元素


来源: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近日,在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召开的游戏地图版权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人民网、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中国移动咪咕公司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就游戏地图定义、MOBA游戏地图的作品类型及属性、游戏地图构成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游戏地图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判断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人民网法务部主任滕力表示,MOBA游戏(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作为类型化游戏,其部分游戏特征和元素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因此,在MOBA游戏地图作品独创性及实质性相似的判定上,需要持谨慎态度,厘清其著作权保护范围。

滕力注意到,根据北京高院及广东高院游戏相关审理指南,对网络游戏已有明确的裁判规则——静态的游戏画面,符合美术作品特征,就会按照美术作品进行认定保护。如果是连续的动态画面,按照类电作品进行保护,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也就是视听作品。

网络游戏的玩法和规则有基础游戏规则和具体游戏规则两种,“MOBA游戏的基础的游戏规则,比如4到5个人一组、即时对抗、兵线、摧毁等等,基本都是一致的。但对于具体游戏规则而言,人物模型、数值设定及交互机制等,因为耗费了设计者的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往往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她认为,MOBA游戏的规则玩法保护,类似于金字塔模式,从低端的游戏模式,依次为人物模型、数值设定,而交互机制应该放在独创性最顶端进行保护。

基于对司法判例的总结,滕力认为,游戏地图版权保护不能一概而论,游戏地图的保护首先要区分游戏类型,比如FPS射击类游戏,地图可创作空间较大,每个人画地图走向都很可能不同,但是MOBA游戏鉴于其特征,地图就会很相似。

她表示,MOBA游戏类型决定了它在地图“白盒”状态下可创作的空间非常小,但是游戏的美术贴图,包括水晶、塔、红蓝BUFF,如果符合一定的独创性设计,则是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此外,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对于游戏地图公有领域元素,司法实务不宜对其过度保护,否则容易形成行业垄断,不利于产业发展。”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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