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颖:游戏地图应谨慎认定版权 避免过度保护影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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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检察日报记者于潇)近日,在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召开的游戏地图版权学术研讨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在致辞中表示,在处理MOBA游戏(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版权纠纷中,对构成作品的游戏地图玩法等提供版权保护,将会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但也要谨慎适用著作权法,精准区分思想与表达,避免过度保护给行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著作权保护中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姜颖指出,在大量的案件审判实践中,司法部门积累了经验,也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对于静态游戏画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予以保护;对于连续的动态游戏画面,符合条件的,可作为视听作品进行保护。此外,对于游戏中的人物形象、服装道具、特效场景等,具备独创性的,也可以作品予以“兜底性”的保护。

在处理涉及MOBA等一些热门游戏的“地图版权”问题时,要注重发挥司法审理激励创新、促进发展的积极效应。为此,司法实践要回归著作权法的本义,严格界定思想与表达。姜颖认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在涉及游戏地图或者游戏玩法的著作权纠纷中,要运用好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地图游戏中的时间、空间路径障碍物、遮掩体等元素,可以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但对于玩法而言,更多的是利用规则的产物,通常情况下属于思想范畴,不应用著作权法予以规制。”她说。

对于实践中游戏地图无法寻求著作权保护进而“另辟蹊径”,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做法,姜颖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在规范行为,不应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创设新的权利客体,不能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著作权法的“兜底”法律,否则会影响创新,影响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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